故城地税“四项联合”深化国地税合作。联合举办纳税人学堂,“营改增”后,面对纳税人对政策的疑惑,国地税充分利用“纳税人学堂”对“营改增”纳税人集中进行培训,同时采用问卷调查、在线留言、课堂反馈等形式,共同收集纳税人培训需求,共享教学资源,互通教学计划,帮助纳税人熟悉税收政策,增强纳税意识。联合进行纳税信用评价。国地税运用统一指标体系,依据统一评价方式和标准,共同协调得出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,并分别发布评价结果。联合定额。坚持税负只减不增的原则,与国税联合对“营改增”定额户进行典型调研,对国地税共管户的营业额进行联合核定,重新进行定额调整。稽查局联合确定检查对象、联合开展重点检查、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。国地税稽查局任何一方对共管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时相互通报,及时交换稽查信息,沟通双方在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新动向、新手段和新特点,避免重复检查,减少对纳税人的影响,提高案件查办质效。 (蒋会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