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来,针对部分“村官”廉政意识不强,存在贪污腐败危险的问题,衡水市故城县积极探索有效措施,建立健全四项机制预防村级“小官”患上“腐败病”。
建立“村官议事村民审”的决策机制。按照“一提、二议、三听证”的方式,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议事制度。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前必须事先征求村民的意见,交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表决;执行前,村委会认真研究实际情况,制定方案,明确责任分工;执行过程中,遇到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村“两委”联席会议研究,重大调整须重新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。
建立“村官用钱村民批”的财务机制。严格执行“三议三审三公开”(即三议:村两委提议、党员大会审议、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;三审:审流程、审合同、审票据;三公开:公开议案、公开过程、公开结果)工作法,完善村财镇代理制度,将农村财务管理与财务公开、民主理财、检查监督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,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财务公开的群众监督作用。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购置、处置申报批准制度和农村小额工程招投标制度,完善加强对“三资”监管工作的督查,实行常态化监管,从源头上消除农村基层滋生腐败的土壤,促进农村和谐发展。
建立“村官办事村民议”的公开机制。完善村务财务、党务公开栏与“三资”管理网上公开、网上交易平台建设,对群众关心、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公开,做到“群众想知道什么、关心什么,我们就公开什么”,确保公开范围广、内容真实全面。实事求是地把村里的大事小情公之于众,增加村务的透明度,给群众一本“明白账”,有效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、管理公共事务的渠道。
建立“村官勤廉村民评”的监督机制。规范农村基层干部从政行为,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向农村基层延伸,对村委会成员在廉洁自律等方面明确提出“十六个不准”,设置统一的“警戒线”,实行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、廉政谈话、述廉评廉、考廉评议等制度,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干部“双述”村民民主评议大会。同时加强对村级干部的廉政教育,在农村基层干部中营造“以廉为荣、以贪为耻”的良好氛围。(马国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