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赵都市网衡水电(记者焦磊)近年来,商品交易方式的日趋多样,催生了金融系统“信用卡”消费业务,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便利,同时,也滋生了各类“信用卡”诈骗犯罪活动,这类犯罪活动给金融系统造成重大损失,同时也严重破坏经济金融管理秩序。近日,河北省故城县王某和张某便因为透支银行信用卡,且拒不还款,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被抓。
2014年12月4日,故城县公安局接到一个特别的报案,报警人是中国银行某支行工作人员,故城县的王某、张某二人在中国银行分别办理信用卡并消费后,经银行多次催收拒不还款,此二人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。
在近几年,由于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,金融行业推出的“信用卡”消费业务逐渐被人们青睐,然而,银行信用卡诈骗案件也在日益增长。接报后,故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,经侦大队民警随即展开案件走访调查工作,及时核实固定了相关证据,仅用一天时间,即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、张某。
2012年11月29日,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中国银行衡水分行办理信用卡后,于2014年4月9日在故城县武官寨镇使用POS机非法套取现金166500元,用于个人做皮毛生意。自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,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对其进行催收,王某在接到中国银行催收通知后仍拒不偿还所透支的本金及利息。2014年12月5日,故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。
2013年7月4日,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故城县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大众POLO汽车,其后于当年7月24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河西支行办理了信用卡,后办理了按揭手续。2014年3月20日,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明知该车已在中国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的情况下,未经许可私自将车卖与他人得款5万元。截至2014年10月28日,张某使用该信用卡透支本金18817.46元。经中国银行多次催收,张某拒不还款并逃匿。警方遂对其网上追逃,并于2014年12月5日,在牡丹江车站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、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