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原(1904∼1961.9)原名高敬宣,故城县西半屯乡何刘屯人。家境富裕,祖父为前清秀才。
高原21岁考入北京私立中国大学。上学期间即受“五四”运动及新文化运动影响,接受民主革命思想。曾多次参加抵制日货、游行示威、罢课请愿等学生运动。为效命国难毅然投笔从戎,考入西北陆军学校,始习军事。此间,其已与中共接触,并阅读《共产党宣言》、《阶级斗争浅说》、《共产主义ABC》等共产主义学说书籍。民国15年5月于陆军干校学习期间,由同学高照宇、张毓辰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民国16年,高原赴开封找到中共河南省委,任开封街道中共支部书记。民国17年秋、冬之际,高原受河南省委派遣,至信阳县国民政府任科长,其借职务之便,及与鹿钟麟之关系,做中共营救工作,曾使信阳、罗山等地诸多被捕同志获释出狱。民国19年1-9月间高先后任开封反帝大同盟、青年反帝大同盟中共党委书记、河南省委驻汴军事特派员、开封市士兵暴动委员会主任、河南省军委参谋长等职。
民国23年,高原至上海,做中共情报工作,负责收集国民党CC派、军统、日军、伪组织、汪派、托派等活动情报。此外,其利用关系,做抗日统战工作。1940年1月高被调往皖南新四军军法部任处长,后任该处中共支部书记。
1950年∼1956年高原历任华东政治委员会第一处长,华东司法干部训练班主任、华东司法部办公室主任、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、华北司法部合署办公室主任、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、华东监察委员会副秘书长、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副秘书长等职。
1961年9月高原病逝于济南。